重慶銀行關于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為LPR的公告
尊敬的客戶:
根據(jù)《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9〕第 30 號》中對于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工作的具體要求,現(xiàn)就我行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為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轉換業(yè)務范圍
2020年1月1日前我行已發(fā)放的和已簽訂合同但未發(fā)放的參考貸款基準利率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不含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原貸款已處于最后一個重定價周期的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可不轉換。
二、轉換基本原則
(一)符合條件的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客戶可就定價基準轉換條款與我行進行協(xié)商,將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加點可為負值),加點數(shù)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內固定不變;也可轉換為固定利率。
(二)除商業(yè)性個人住房貸款之外的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為LPR,加點數(shù)值由借貸雙方根據(jù)我行具體轉換方案確定。商業(yè)性個人住房貸款定價基準轉換為LPR,其加點數(shù)值應等于原合同最近的執(zhí)行利率水平與2019年12月發(fā)布的相應期限LPR的差值,從轉換時點至此后第一個重定價日(不含),轉換后的利率水平應等于原合同最近的執(zhí)行利率水平,之后在每個利率重定價日(從第一個重定價日起),利率水平由最近一個月相應期限LPR與該加點數(shù)值重新計算確定。
(三)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為LPR時,可由借貸雙方重新約定重定價周期和重定價日,其中商業(yè)性個人住房貸款重新約定的重定價周期最短為一年。
(四)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只能轉換一次,轉換之后不能再次轉換,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應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五)政策性貸款(扶貧小額貸款及創(chuàng)業(yè)擔保貸款等)的定價基準轉換,待相關部門明確最新利率政策后再行辦理。
三、轉換辦理時間
鑒于本次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影響,轉換開始辦理時間將較中國人民銀行要求時間有所延后。具體轉換開始辦理時間、轉換流程及操作指引,我行后續(xù)將通過銀行網點、電子渠道等方式予以公布明確,敬請廣大客戶關注。
感謝您對我行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如有疑問,敬請咨詢我行客服電話:96899。
特此公告
重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6日